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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2020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的说明

各相关船舶经营单位:
2020年度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已开始更新,请各单位联系我司进行签署。
一、符合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船舶类型有:
1、载运散装油类货物的船舶
2、油类之外的其他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
3、1万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
二、以下船舶不强制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:
1、内河船舶。
2、1万总吨以下的液化气体船。
3、1万总吨以下的载运汽油船舶。
4、1万总吨以下的空载液货船舶。
应急电话:0518-823237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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